備具應有的隨從官員。《史記·卷四七·孔子世家》:「古者諸侯出疆,必具官以從。」
空居官位。《史記·卷一二一·儒林傳·序》:「及至孝景,不任儒者,而竇太后又好黃老之術,故諸博士具官待問,未有進者。」
唐宋以後,官吏在奏疏或其他應酬文上,把應寫明的官職爵位寫作「具官」,以表謙詞。唐·韓愈〈除崔群戶部侍郎制〉:「具官崔群,體道履仁,外和內敏,清而容物,善不近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