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紙或皮製成人物剪影,借燈光投影在布幕上來表演故事的戲劇。根據《史記》、《搜神記》的記載,漢武帝時已有類似皮影戲的出現,演變至宋代甚為流行。明、清兩代,民間表演皮影戲風氣已十分普遍。表演時用木板搭起一平臺做為影臺,臺上掛起布幕做為影窗,利用燈光將剪影投射在布幕上,藝人一邊操縱剪影,一邊配合音樂演唱,其內容多取材通俗章回小說。也稱為「皮猴戲」、「驢皮影」、「影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