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興利益,革除弊害。宋·王安石〈答司馬諫議書〉:「舉先王之政,以興利除弊,不為生事。」《清史稿·卷四七六·循吏傳一·白登明傳》:「興利除弊,勇於為治,老於吏事者勿逮也。」也作「興利剔弊」、「興利除害」。